此故事收於《呂氏春秋‧察微》


原文: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


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


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


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


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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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釋:


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如果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的,回國後就可以到國庫中報銷贖金。


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端木賜)在國外贖回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後不接收國家賠償金。


孔子說:「你做錯了!從今以後,魯國人就不再願意為在外的同胞贖身了。你如果接收了國家的補償金,並不會損害你的行為;而你不肯拿回你抵付的錢,別人就不肯再贖人了。」


又有一次,孔子的另一個弟子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為了感謝他就送了他一頭牛,子路收下了。


孔子說:「這下子魯國人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孔夫子見微知著,洞察人情,實在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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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貢贖人」用自己的錢做了一件好事,本應該被樹為道德典範,夫子為何反而要批評他?


子貢的錯誤在於把原本人人都能達到的道德標準超拔到了大多數人難以企及的高度。這樣使很多人對贖人望而卻步。


違反常情、悖逆人情的道德是世上最邪惡的東西。


把道德的標準無限拔高,或者把個人的私德當作公德,兩種做法只會得到一個結果,這就是讓道德尷尬,讓普通民眾聞道德而色變進而遠道德而去!


綜上所述:道德其實應該是一個人人都能夠做到的無損於己而又有利於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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